万银钞降低到了五万银钞
五万银钞相当于后世五百万人民币,职业掌柜和高级经理们就能攒下这些产业了
相当于把遗产税从纯对贵族和东家,直接降低到了高级白领的范畴
这样修改后的方案,就是五万银钞以下的遗产,只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双方,在过去十年内都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偷逃税款的记录,就不需要交税了
五万银钞以上部分择减免一半
五万银钞到二十五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五
二十五万银钞到一百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一百万到五百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五
五百万银钞以上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并且将这部分普遍减免的部分,从先交后退改成了直接免征
以避免当年贷款交税,第二年退税还款的麻烦
因为这部分比例也是固定的,条件也是硬性的,所以直接不征也不会有影响
其他的,由布政使司、礼部、皇帝特批的退税部分,仍然要先交后退
缴纳方案相关的规定,也直接参考了太上皇的建议
对于股权类型的遗产,可以直接按照比例上缴股份
同时大明银行专门开设遗产税贷款,向没有足够流动资金的继承人提供贷款
还有朱仲梁提出的资本推恩令
五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按照遗产数额的百分之七十五核算继承税
十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按照遗产数额百分之五十核算继承税
最后,还增加了新的额外的免征条件
在继承人个人名下没有房屋的情况下,继承获得的唯一住房不需要交税
如果普通人本来就住在父母名下的房子中,父母去世之后子女如果交不起遗产税,反而要被赶出门的情况,通过这个规定被避免了
赠予税方面,基本普遍免税的条件与继承税同步修订,从终身无违法记录改成了最近无年以内无犯罪记录和偷逃税款记录
基本普遍免征节点,也从一万银钞降低到了一千银钞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免征一千银钞以下的赠予税
全年赠予数额一千银钞以下的,本来就是免税的
所以除非经常性的向他人赠送大额资产,否则这个符合条件的普遍免征的对起征点的意义影响不大
也是因为相应的条件本来就足够低,三年以内就足够了
对于一千银钞以上的赠予,税率同样降低一半
一千银钞到一万银钞之间,实际税率百分之五
一万银钞到十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十万银钞到一百万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缴纳方法仍然是赠与人缴纳
既然有能力赠予他人大额资产,就有能力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税款,否则就不要瞎折腾
赠予税其他的规定,也与遗产税做了类似的调整
不过额外添加了朱靖垣最初和朱仲梁讨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