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财阀富户多,臣统筹时发现涉及家产分割或因分家而闹成仇人的家族不少,更甚着吃绝户,逼寡妇自杀以占其财卖其女,而朝廷也需在遗产继承方面加以立法干涉,自然也需要收取一些遗产税,以保其家产顺利继承!”
王守仁这么一说,朱厚照点了点头:“按照儒家礼法,分家乃不祥之事,也忌讳分家,讲究数世同堂,可无论贫富,家族难免有所纷争,难免因利而分,为不导致弱者受欺,强者过于凌势,当有此法!
除此之外,纨绔子弟因啃食祖宗之余恩而得享富贵,却不为国家之太平出力,也不合理,这遗产税得征,熊浃这个税额也较为合理!只是这样,会让豪强大户更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