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可怜人摆在一起变成尸体堆,他们失败了,因为赫洛克军士有一把等离子手枪。
等离子,他从前喝醉酒在火堆旁发誓说他要娶它。如今看来,没错,他真该娶它。
“开火!”他又喊道,但收效甚微。
混乱在二十分钟以前接踵而至,哪怕是训练再有素的士兵也不可能在这段晕头转向的时间内迅速找到长官并集结阵型。此时此刻,他身边仅有不到八十人。
不过这无所谓,他们仍在作战,这就够了。
光枪的赤红色能量束飞射而出,将那群苍白的野蛮人统统洞穿。他们倒下,他们的同伴则狂热地唱着歌踩着他们的尸体跑了过来。
这太荒谬了,赫洛克自己甚至都要忍不住笑了——唱歌?这个时候了,居然还要唱歌?
他咒骂着,左手拿着枪,右手挥舞着军刀朝他们冲了过去。
第一个人试图用长矛刺穿他的肚子,没能成功,赫洛克反手就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第二个人从侧面用短刀朝他刺来,被他反手用等离子融化了上半身。第三个人则被他的士兵们用光枪打穿,然后是第四个,第五个
终结这场临时近身战的是一次震荡,某块碎片或者更大的东西从天而降砸在了他们附近。赫洛克倒在地上,看见一双狂热的眼睛。
那些原始人中的其中一个倒在了他身上——或者飞过来倒在了他身上,没有差别,反正他的肋骨和后背都疼的要死。
震颤还在继续,巨大的爆炸声让所有人都耳鸣了,但这家伙居然还想着杀他。他仿佛不是人类,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他眼里的狂热看上去是那么作呕。盯着那双眼睛,赫洛克笑了。
好啊,好,好极了,你他妈的杂种畜生狗东西。
军士决绝地伸出手,掐住了那人的脖子,大拇指交叉着合在了一起,硬生生按碎了后者的喉结。他咕哝一声滚到了另一边,赫洛克对此非常遗憾,他本想看着他死的。
他想知道这群杂种在死亡来临的时候会不会还那么狂热,但他很快就忘记了遗憾这种情绪,因为震动停止了。
军士强迫自己爬起身,再次喊出了集结命令。
这一次更惨,只有十六个人在他身边响应召唤,而且起码有一半手上没有枪。赫洛克自己也是,他的等离子和军刀都不见了,制服也被鲜血染红了。
他几乎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敌人的。无所谓,反正没差。
他开始寻找武器,收拢部队,杀死敌人。半小时后,努米纳斯第六十一连的人数达到了五百四十二人,超过一大半的人都有枪,另一半也有刀。
他们开始扫清战场,准备夺回汝德省的陆军集结处。只要去往车库或地下武备库开上坦克或装甲车,这帮原始人就再无任何胜算。
真的吗?
赫洛克在六分钟后意识到了不对劲,原始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