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也不客气,自己倒了杯水,气氛轻松,不是正式开会。领导的案头摆着一份文件,标题叫:《关于加强港澳台演艺人员入境商演活动管理的若干建议》。
“报告我们都看了,你说说你的想法吧?”
“好!”
陈奇喝了口水,捞干的讲:“港台演艺人员与大陆交流势必频繁。那么根据我的经验,可能出现以下几种乱象:
比如一些单位和个人私自邀请艺人入境商演,而艺人的经纪人也极可能索取高额出场费;某些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会转包经营,加价倒卖,牟取暴利;甚至于,出现严重的偷漏逃税情况!”
“嗯,确实有很大的概率出现你说的这些现象。”
“特别是税收问题!”
领导们连声赞同。
陈奇继续道:“我的建议分几部分,第一是审批!他们想入境商演,包括走穴、拍广告、上电视、开演唱会等等,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是经纪机构。中央部门设立中央的涉外演出经纪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暂设一个涉外演出经纪机构,港台艺人所有商演活动由这些机构举办。我们给它们颁发《经营许可证》。
不能说随便一家企业,想请台湾歌手唱堂会,私下一碰就成了,歌手唱完歌,拿钱拍屁股走人?这可不行,一定要统筹来抓。”
“第三,港台艺人一般都有经纪人,他们想来大陆发展,让他们的经纪人来注册资质,我们颁发资格证。有证的才能过来商演。”
“第四,他们要提供合同副本,演员名单、节目单、时间、地点、场次、费用预算、票价、收入分成及有关纳税条款都要写上!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严厉打击耍大牌行为!”
“第五是税收,不多说了。”
“关键有两点……”
陈奇顿了顿,道:“一个是媒体,我们的报纸要宣传么?电台、电视台可以播么?这涉及对港台流行文化定性的问题,我个人意见是主要新闻媒体不作促销性宣传,电台、电视台不予现场转播。”
“……”
三位领导听了,沉吟不语还有点微妙。众所周知,东方集团掌管着大量香港明星,结果陈奇主动提出降低宣传热度,可见一心为公。
“还有一点呢?”领导问。
“政治审查!”
陈奇吐出这四个字,道:“香港艺人我可以保证,台湾的差一些。其实我老早就跟您提议……”
“停停停!”
领导一脑袋汗,赶紧摆手:“小陈啊,我知道你激进,但也不要太激进了,这不是我们该干的事。”
“好吧,那最起码也得有政治审查。支持台湾回归的艺人我们欢迎,不支持的还想来大陆捞钱?咱们总不能这么贱吧?”
这里说一下:之前,台湾主张的也是“一个中国”,只是以他们为正统。
“这个……”
领导犹疑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