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他二审的时候也是可以给谅解书的
有谅解书的话,黄蓉估计会判的轻一点...当然,还是要坐牢的
这只能怪黄蓉当初不听他的建议要调解了
他最少的时候,只要48万就能调解成功
结果黄蓉就是不愿意,现在到了法庭上,48万可就不能解决问题了
黄蓉最少也要拿出来一百多万吧...不然还想无罪释放?
审判长荣立伟看向了顾晨,开口道:“被告律师是否有辩驳?”
顾晨则是开口说道:“原告律师说,黄蓉应当对自己的行李箱存在着注意的义务,不应当疏忽大意,还应该尽到最高程度上的注意义务”
“你们觉得,这是对的吗?”
“我请大家再看一遍当时的录像!”
“录像里面清晰的显示,黄蓉的行李箱,就放在自己的身后!”
“而大家排队的左右两侧,都是可以走人的!”
“黄蓉当时排队排在最后一个,行李箱就在身后...她的行李箱并没有放在过道中间,影响正常通行”
“黄蓉以一种正常且不影响他人通行的方式来放置自己的物品,难道有问题吗?所以黄蓉并不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妨碍他人行走的行为”
“如果你说黄蓉没有放好行李箱,那我想问一下在座的每一个人,你们认为行李箱应当怎么放,才是放置合理的?”
“难道把行李箱放在自己的正前方吗?行李箱放在正前面,黄蓉该怎么拉着行李箱走?”
“或者是说把行李箱放在侧面?放在侧面的话,就会影响到他人的正常通行,因为黄蓉的左右两边是过道,其他人万一走错了检票口,还可以从旁边离开....”
“黄蓉把行李箱放在身后的行为,并无不妥”
顾晨接着说道:“黄蓉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同样,范丽君也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她走路的时候,应当注意观察周围环境”
“而黄蓉没有理由预见范丽君会看不到路,会撞到自己的行李箱....”
“毕竟,范丽君并不是一个盲人!她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
“黄蓉放置行李箱没有问题,她的主观上更没有问题,她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顾晨说道:“范丽君自身的确存在着过错,她在走路过程当中应当谨慎小心,但是她压根没有看路,没有尽到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才导致了碰撞事故的发生”
“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撞到了别人的行李箱,就要让别人承担责任”
“那如果一个人,走路的时候不看路,撞到了树,是不是也要树承担责任?”
“如果一个人走路的时候被石头绊倒了,是不是还要起诉石头?”
“一个人走平地摔跤,是不是还要怪路不平?”
“黄蓉规规矩矩的放着行李箱,结果范丽君因为自己的原因被行李箱绊倒了,反过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爱吃鱼的叮当猫 作品《让你当律师,你把法官送进去了?》第459章 不见棺材不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