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过周梦臣会骗自己,他随即自己想明白了,暗道:“周梦臣乃是朕的道友,将来是要长生久视的,想要等他死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自然没有解剖这一件事情”
嘉靖嘴角微微勾出笑容,心中暗道:“果然是朕看重的人”
嘉靖对黄锦说道:“你派的人还没有上场,就不用了,叫他过来还有薛老去了,你亲自代表宫里去一趟”随即对陆炳说道:“准备回宫”
黄锦有些不知所措,说道:“陛下,我们这就回去?”
嘉靖说道:“事到如今,已经到了定局难不成我会要等他们散场不成?”
嘉靖说走就走,就如此悄无声息而来,悄无声息而去
而场上的情况,正如同嘉靖所言
董份灰溜溜的下台之后周梦臣问喻尚书说道:“喻尚书,如果自己捐献自己尸体用于解剖,触犯大明律吗?”
这个问题,可将喻尚书难住了
这是一个法律空白这个时代的法律前沿问题
大明对于尸体法律,大概有两条,一个是针对盗墓的,凡是盗墓将尸体挖掘出来了,那就是死罪但是如果盗墓不挖尸体,那就从轻处置,比之盗窃之罪罪加一等,大多是流亡,不至于死罪还有一条,就是之前提到支离他人尸体,比斗杀论流放三千里,处罚类似于过失杀人
但是之前,可没有人会同意别人来解剖自己的尸体?
这里面牵扯到很多权力,个人的人身权力内涵是什么?包括不包括对自己身体的完全支配权,在现代的法律是不包括的,否则你卖-肾就是合法了还有一个就是人的权力延伸,人死之后,这个权力还在不在?
当然了,这些具体的法理,在这个时代没有形成这些概念,但并不是没有的
因为现实之中,很多犯罪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这问题不仅仅是现代有,古代也是有的不过古代官员的权力极大,可以自己出判例甚至可以与现行法律对抗,所谓之春秋决狱
喻尚书作为大明头号刑名专家,他绝对不仅仅是光会破案的对于各种法律也是非常熟悉的,更不要说,他而今正在编纂问刑条例,可以将他视为一个法学家一时间这个问题,也将他给难住了
总觉得说行,也是可以说不行也是可以而模棱两可,就等于两方面都不对
喻尚书说道:“这样吧,容我好好想想”
周梦臣说道:“那就拜托喻尚书了,另外已经准备好具本就这一件事情,向陛下请罪还请喻尚书到时候做一个见证”
正如嘉靖所预料的一样
这一件事情到这里也就完了剩下的没有什么好说的随即下半场就转为了薛已的丧礼
很多与薛已有旧,或者被薛已治过的病人,也都纷纷到后院去表示哀悼
不过,周梦臣的目的也达到了
这一次大会之后,周梦臣的名字一下子在北京城中妇孺皆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