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了吧,舆论压力之下,不得不把父母接到城里。
反正怎么做,对方都有说辞的。那干嘛要搭理呢?
四爷的应对更积极一点,跟老岳丈商量呢,“咱家那一片地,是个三角的,跟谁都不挨着,是不?”
是啊!怎么了?
“也还算靠近公路?”
对!公路边上又一片盐碱滩,里而就是咱家的地。
“把那一片盐硷滩给承包下来,能承包多少年承包多少年。那也不是耕地,想着也没多少钱。今年冬明年春,趁着闲着的时候,咱给那块盖个庄园。再种点菜,种点其他果树,别怕没生意。我们招待客人偶尔也回去……这钱我们出,您出而给我们租下来就是了。”
成吗?
成!
不都好奇吗?等那里经营的住进去就不想走了,你该攻击个屁。
回头四爷就说小椿,“你开个w博,跟你姐互关一下。好处是你的小说订阅量肯定会起来,钱不少挣。但坏处就是,以你现在的水平,怕是很多评论不会太友好。”
能挣钱就行,我管舆论友好不友好。再说了,我写的比较冷门。像是魔法之类的,都是孩子喜欢,当然了,还有一些很有童心的年轻人喜欢。受众比较小。
于是,小椿的w博上线了:我不想说我姐是谁,你们非要把我往出挖。哇哇哇!挖呗!小小网络写手一枚,没快递小哥挣的多。住的我姐给我爸妈买的放,吃这我姐家的饭,都可以来鄙视我,来吧!来吧!
哈哈哈,好好玩!
关键是他姐写的那么高大上的,为啥他写的是这个画风的。
于是很多人给的评价是:这是个他姐都带不动的傻孩子。
然而网文有时候创业可能会比文笔有用一点,至少那个塑造出来的魔法世界还怪有意思的。然后有游戏公司跟小椿联系。
小椿:“……”他耿直的跟人家说,“我姐不会给你们代言!要是因为我姐跟我签约你们会赔死的。”
对方:“……”我们有那么傻吗?“我们做了市场评估,这部小说如果开发成游戏,会很受孩子们喜欢。”
游戏在荼毒青少年!
对方觉得飒姐的弟弟脑子不大好用,“你就说你卖不卖?”
卖!
这不就完了吗?
还当能卖多少钱呢?“十五万还是税前的!”
小椿这么说!
林雨桐就笑,“心里正美呢吧?”
“嘿嘿!”可不正乐呢吗?“我想交给首付,在周边买套房子,哪怕小一点的。”
“买个稍微大点的吧,首付不够我借你。”林雨桐就道,“不过都不是小区住宅,都是高层的商住两用楼。要想找环境好的,就得偏一点。”
“爸妈最终还是得住过来,我离的太远照顾起来不方便。”他是这么考虑的,“商住两用就商住两用,能买就不错了,还挑拣啥呀?”
行吧!你有空自己去看。
她主要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