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但他们绝对不傻,否则他们就不会和人类打那么久了。
就像这样,这群人用这种方式杀死了野蛮人部落。
路上留下了许多野蛮人的尸体和伤员,道路狂奔而死,虽然金大福在追赶他,但他心里很高兴,他估计至少有一名野蛮人被杀,还有更多的野蛮人受轻伤。这个庞大的野蛮部落半残废。
整个队伍就像一阵狂风一样,冲过了野蛮人的部落,只花了一分钟。这个野蛮人部落很大,面积只有一平方公里,他们的房子到处都是泥和茅草,再加上一些很原始的原木建筑。最让野蛮人咬牙切齿的是金大波。当他穿过野蛮部落的时候,这个家伙一直在扑灭一个团的火,只要他经过的房子,所有的房子,有火,他就会杀人,这条路被放火烧了,他的目的很简单。尽可能地互相残杀,制造更多的混乱。
他的士兵们玩着他们的生活跑着,他们的脸都是苍白的和开玩笑的,他们都是野蛮人,他们是普通人,任何野蛮人跳起来,他们都无抵抗,但他们不能跑出去,这意味着他们会被野蛮人吃掉。他们都知道人类一直是野蛮人的食物。
卫正龙不停地喊:“快点,快跑。”操,得了吧,谁落在后面谁不走运。没人能拯救它。快跑!“
即使士兵们勉强跟上,仍然有一个士兵没有逃脱。那个不幸的家伙被一个野蛮人的尸体绊倒了。只要他站起来跑,他可能还能逃走,而士兵的脚被扭伤了。你知道,瘸子是如何逃脱的,他们正全速奔跑,很快他就被他所追逐的野蛮人淹没了。
听到士兵的嚎叫声,所有的士兵都带着所有的牛奶跑去,好像他们被打到了鸡血似的。魏正龙还在喊:“操,注意你的脚,不要跌倒,否则没人能救你。来吧。”赶快;加油!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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