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谁碰到都要骂街的
“所以,我让你们去找‘米琪’,他年纪轻,但却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小家伙,和CIA驻肯塔基办公室关系不错……有些事情总是要防备一下,自由的合众国,不应该成为俄国人乱来的天堂”
“再次,感谢你”
不料,威尔金斯法官话锋一转“我相信以爱德华先生的能力,在纽约给你们找个房子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这……”爱德华寻思,眼前老头莫非是知道自己和艾尔玛的关系不正常?
他也只能讪讪的应承
“开个玩笑而已,祝你们好运接下来,我还有个听证会……”
爱德华与贝丝·哈蒙告辞,又回到了她家里
大约一个小时后
电话铃响了
是法院打来的
办事员以机械的声音通知他们,威尔金斯法官已经签署了一份裁决书,命令布鲁因院长立刻释放·艾尔玛出院,并且是无条件的“立即执行”
裁决书上有如下文字“以提起诉讼相威胁并不是把原告作收监处理的合法理由,也不是继续开庭收集更多证据的理由因此原告应该立刻被从精神病院中释放出来我希望原告能从私人方面得到相关的帮助”
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其实是,艾尔玛最好离开列克星敦,至少短期内离开
这对大家都好
这也是威尔金斯法官能做的做大帮助的了
爱德华想了想,干脆好人做到底吧
于是让贝丝·哈蒙去接艾尔玛出院,自己则直奔州参议员办公室
每个国会议员都在本州都有专门负责接待普通公民来访的办公室
应该说这是米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也是优点
众议员有,参议员老爷更有,区别是前者通常只在自己所在的国会选区里设立一个,而且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如后者,毕竟参议员多值钱啊
而参议员老爷的办公室通常有好几个,分布在本州的几个大城市,其能量也大得多,全力以赴的话确实能推动不少事情,如果这些事情能给他带来选票和名声的话
说起来这似乎有点类似生意,但把生意做到台面上总比暗中交易要好的多
国会议员既然代表本州参加国会,那么自然要反映本州民情,同时也得替大伙干点实事什么的
办公室里通常聘请有许多助理人员,他们会负责接待“访民”……不对,应该说是选民,将他们的诉求清晰完整的记录下来,然后分门别类汇总
最终送到参议员老爷的案头
参议员在这些诉求中挑挑拣拣,那些容易办到的且新闻效应巨大的,会优先处理
其次是那些新闻效应巨大,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那就要延后,看看是不是能作为什么筹码去和别人完成一些利益交换
至于没啥新闻效应的,咳咳……
对于参议员老爷而言,他们的政绩有两项,一就是给本州范围内的选民办了多少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