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u♀用那12英亩地里种出的小麦,喂养自家的牛
菲尔本显然没有涉及商业,更不用说什么州际商业了,但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因为国会有权管制州际商业,也就有权禁止菲尔本种植那12英亩小麦供自己使用最高法院的“推理”是怎样的呢?
如果菲尔本没给的牛喂那些多出来的小麦,本会被迫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小麦即使购买的小麦,是在家乡的州种植的,这样做也会使该州州内可以供应其小麦买家的小麦减少因此,州内的一些小麦购买者,将不得不从州外购买小麦因此,最高法院认为,菲尔本的非商业活动属于州际商业”
“这项裁决所采纳的“烧脑论证”使得几乎任何活动按定义都属于州际商业自威卡德一案以来,每当国会想要行使宪法未授予的权力时,议员只需要提出一项论证,将们想要达成的任何事情与州际商业联系起来即可为什么?因为们知道自己可以做坏事而不受惩罚
因此,今天们有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农业部(USDA)、国家环境保护局(EPA)、联邦资助学生贷款、医疗保险(Medicare)、医疗补助(Medicaid)、联邦法定最低工资,以及其数百个联邦机构、计划和动议其中一些确实涉及州际商业”
“实际上多数根本没有而仅仅在三十年前,当们希望联邦政府行使新的权力——禁酒时,们还费劲地修改了宪法”
“事到如今,们将宪法重新解释得如此面目全非,让它成了赋给政府权力而非限制政府的文献,以至于非选举产生的官僚,今天也在行使宪法甚至连国会都加以禁止行使的权力即使这些官僚是仁慈无私的,是耳聪目明的,也令人惶恐不安;如果们不是这样,那就是极度危险的”
爱德华“近乎无限的联邦政府权力-FBI的权力,联邦检察官的权力!完全入侵到了原本是州政府的范畴内”
“就像今天这个官司,让们承认吧,在纽约州的法律里,运送《贝琳达》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联邦检察官和FBI说因为跨州了,是的,也许确实有3分钟或者五分钟处于新泽西地面!没错!然后呢?这玩意已经装在铁盒子里但这就是违背联邦法律了!荒谬嘛?这不是司法审判,在看来这是赤果果的越权!联邦政府在不停的侵犯州权,们的权力越来越大,并且越来越贪得无厌”
“今天是五分钟的越界,明天或许会因为大家同样呼吸联邦的空气,这样下去,觉得们不如改叫美利坚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好了,对了,们哪儿还是国的联盟,们只是州联盟,但想问问,到低那边更加自由?”
爱德华:“换在以前,会嘲笑检察官和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