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被害人是有具体形象的那可能来自某个对凶手价值观带来颠覆的女人,也是他形成畸变心理最初的刺激源也许是他跟踪王莉多日,也许只是运气好恰巧碰上的,于是王莉便成为他对女性展开报复的第一个猎物
排除前两种,韩印认为本案符合第三种动机——凶手在他人的犯罪中体会到了快感这也是一种心理性动机在展开论证之前,韩印要先交代一下,这份报告开头的结论是如何做出的
正如法医顾菲菲说的那样,两起案件时隔16年之久,凶手完全可能由手法业余变成专业,由强奸杀人犯演变为变态杀手,那么韩印是如何判断两起案件非同一凶手所为的呢?当然这是一个包括尸检证据和物证证据以及行为证据的综合考量,但韩印在本案中做出判断的重要依据,是所谓的隐形证据
何为隐形证据?系指只有凶手本人知道以及警方通过分析推测出的证据那么本案的隐形证据,便是两个凶手在对被害人生殖器处理的不同态度上
“1·18碎尸案”,凶手对生殖器采取了特殊的更为隐蔽性的处理方式,这体现了一种谨慎的自我保护,同时也暴露了强奸的事实,换言之,体现了凶手获得快感的方式是有生殖器接触的而“1·4碎尸案”,凶手将生殖器与内脏规整在一起共同抛弃,未做刻意的保护行为,说明凶手与死者未有生殖器的接触,当然并不代表这不是一起性犯罪,也许凶手获得性快感的方式是碎尸
总之,以前面的外部证据加上对凶手获得快感方式的分析,韩印最终做出了明确的结论
明确了结论,回头再来说动机凶手为什么会在“1·18碎尸案”中体会到快感?首先肯定是来自红色衣服的刺激,再一个当然是碎尸凶手在1996年的时候,应该正处在心理畸变的暴力幻想阶段,在他无数次幻想过要对某一个或者某一类女性进行报复折磨时,“1·18碎尸案”中凶手的碎尸手段为他提供了一种方式,他将这种方式融入自己的幻想当中,结果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对于变态犯罪人,偏执和追求完美是他们的共性,以至于终有一天在他将暴力幻想转化成现实之时,会甘愿冒着巨大风险尽可能去遵循“1·18碎尸案”中凶手的所为,以期获得他最初的甚至超越的那种快感韩印相信随着他的成熟,未来的案件可能会显示出独创性的东西
自中午回到招待所,韩印便一头扎进报告中,抛却时间和空间概念,将自己置身在脑海里想象的画面中,重现案发情景画面中他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时而分裂成两个凶手,时而又变成冷静的旁观者,以参与者的视角去挖掘凶手真实的犯罪心理
傍晚
叶曦听说韩印为赶报告午饭和晚饭都没出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