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法院不管是判决还是执行上,总有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案件无法如期判决或是执行,比如早先陈芳说的那个案子,是这种情况,那个案子即使法官顶着压力判决了,执行的时候只怕也一样十分困难。
“孙局长,我能先了解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吗?”
“行啊,说起来比较复杂,我这里有判决书,你可以先看看,等你看完,有什么不明白的,再来问我。”孙庭长说完,便在办公桌上的一摞材料里翻找了一下,找了个判决书出来,递给路北岑。
路北岑也不客气,接过判决书就开始看了起来。
这是一起遗产纠纷,确切地说是一起房产纠纷。
被告人应女士和十五岁的女儿小熊居住在闹市区的一套房改房中,这套房改房是应女士和已经去世的丈夫熊先生在很多年前,共同筹措资金,用熊先生父母的积分买下的他们单位的房改房。
因为是用熊先生父母的积分,尽管是应女士和熊先生出钱,却也只能用熊先生父母的名字办理房产证。
以前大家的个人财产意识都比较薄弱,加之熊先生和应女士共同出资购置了这套房产,在熊家是被大家都承认的实事,而且应女士本身没有读过多少书,就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后来先是老熊去世了,然后熊先生又因为身患重病去世了,留下应女士单独抚养女儿小熊。
两年前,已故熊先生的母亲和妹妹一纸诉状把应女士和小熊告上了法庭,原告方提出,如果应女士能拿出与市价相等的房款补偿给她们,这个房子就直接过户给她,如果不能,就应该搬出这处房产,由原告方拿出相应的钱款给她们。
路北岑粗略看了看,这个继承关系和原被告双方的房产比例,算起来还真是非常复杂。
按照房产证上房产是老熊夫妻共同所有,老熊去世以后,妻子王奶奶的二分之一房产先撇开,剩下的二分之一,按照继承法,由王奶奶、熊先生、熊女士三人共同继承,也就是每人能分得六分之一。
熊先生去世以后,他的继承份额,又由王奶奶、应女士和小熊三人共同继承,每人分得的份额是十八分之一,那么应女士和小熊两人在这套房子里所占的份额,就只有九分之一。
可尽管应女士和小熊只占了九分之一份额,但是这个房子一直都是他们在居住。看完判决书,路北岑暗地里还是有些同情这位应女士的,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和婆婆小姑的关系闹到这么僵,无论如何,不也还有个女儿存在,这也是熊家的血脉啊,孩子还没有长大成人,身为姑姑和奶奶,怎么也不好做得如此绝情吧?
路北岑想了想,还是先问了关于判决书上提及的内容:“孙局长,这个奶奶和姑姑都认同房子是应女士和熊先生共同出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