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销这个开销里包含了,一日三餐吃普通的饭食,一年四季有两身新衣裳新鞋袜,甚至包含了去一些女子私塾就学的费用
这些钱不能保证这些孩子过的跟富户的孩子一般,但却能保障他们无论什么年景,都能过小康的日子
桐桐就说,“西北边军有规定,可以代为抚养,但其一,这些孩子需得受教育,凡是养而不教者,视为虐待!”
是!不教毁人一辈子,是一种比虐待更可恨的恶
“其二,不得干涉这些孩子的婚嫁,凡是干涉者,视为买卖遗孤”
“其三,孩子成年后,不得阻拦其回西北边军,凡有此行为,视为干扰边军征兵”
王照水点头,孩子来去自由,他们拦了,他们有罪孩子走了,是不是去西北边军了,人家只要不追究,那就无碍这其实是变相了给了这些孩子在中原之地安然生活的一个保障
桐桐就说,“郑家女郎家学渊源,又聪慧异常,被王家抚养前就有念书,那么在王家受什么样的教养,这个都可不追究但后两条,王家皆犯了他们带走郑家女郎,是要签署契约的而今,违契约者是他们,林家依契约上告,还请大人裁断”
王照水心里咯噔一下,不管是买卖遗孤,还是干扰边军征兵,都是死罪
关键是,这是签下契书的
林家为这些孩子把能想到的都想到了,真心为这些孩子好的,给孩子的婚事,孩子真觉得好,欣然接受了,孩子不告,那就没事
可只要心存算计,在大事上想拿捏这些孩子,用这些孩子,这迟早都会是事
只怕人家每个被带走的孩子都登记在册,有专人管着这事,孩子成年之后,通过各种方式都要打问的
王家也当真是作死
郑元娘垂下头,是的!林家是有这样的规定可迄今为止,还未曾有人违逆过这个契约为何?因为林家并不曾为遗孤找寻家眷,也不曾要求家眷抚养遗孤养在育幼堂,那过的日子其实比小户人家的日子好多了吃穿不愁,有先生教,病了有大夫给瞧,出来就有差事
要是条件不好的家眷,一则养不起,二则也给不了比里面更好的条件和教育,那接人家孩子干嘛?除非没憋好屁!怀着坏心眼的,看到那契约自然就打了退堂鼓了要是真的亲人,只是因为没条件照看才不接走人,那也没关系又不拦着孩子跟亲人来往要是有心,不时的去瞧瞧也很方便
可要是条件好的,也是真心疼爱孩子的,那这契约也不是妨碍!他们反而会感激,觉得林家想的周到
盖因这种种限制,王家所为才叫人越发的觉得可恨
没人强迫你们养自己,是你们凑上来以外祖家的身份要来抚养自己的,可结果呢?若是王家缺那二十两银子,这还有个由头可好歹王记是官身,家里也一样呼奴唤婢,也不是缺银子,这便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