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
好像他成为了海东青,在天空自由自在的翱翔一般
呼伦从未有过这种视角,一切的一切都令他无比新奇,迷醉其中
忽然,他锁定了什么
在李哥等人的视角中,海东青在空中俯冲而下,然后飞入森林中,再一次回来的时候,手上竟然抓着一颗野果,丢在了呼伦的手中
呼伦眼中的鹰眼消失不见,而海东青则回到了他的肩膀上,停靠的稳稳当当
四周一片寂静,没有一个人说话
半晌,嘿狗叹道,“太帅了!”
他激动的看向呼伦,“你这鸟还有吗?”
“不知道,我去看的时候巢里只有一只,羽翼已经丰满,但还没学会飞,不过我用芯片勉强能控制它飞行”呼伦说
“走!”嘿狗有些失去理智,异常亢奋,“抓动物去!把野哥也叫上”
驯兽这种东西也同样是人类DNA里的东西
特别是呼伦演示了一遍控兽之后,只要是一个男人对此都会无比激动
“野神呢?刚刚不还在跟我们一起领战利品吗?”戒色说
“一出来就进那边那个木屋里研究东西呢”李哥指了指不远处的木屋道
“叫他出来!现实里当宅男也就算了,游戏里也搞这个像什么!”嘿狗撇了撇嘴说,“猎马人小队团建当然得整整齐齐”
“这是你的宠物?”
身侧传来的声音吸引了猎马人小队的注意力,他们转过身,发现手上拿着文件的南笙站在他们身后,正在好奇的用手指碰那海东青的羽毛
它似乎有些不适,轻轻动了动
“好可爱啊,你在哪里抓的?”
“是帅!怎么就可爱了”嘿狗撇了撇嘴道
“西北边的悬崖上,不过只有一只”呼伦说
“这样啊”南笙略显失望
顿了顿,南笙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老师叫我来向你们要一些海东青的血做研究,只要一点点,不会伤害到它”
呼伦点了点头,“这没问题,只要对它没有影响就好”
“做为补偿,我会给这小家伙做些小东西”
呼伦上下打量了一下南笙,身上没有挂武器,拿着公文包,看上去柔柔弱弱,斯斯文文的样子
想来,也应该是什么蝴蝶结一类的东西
他摆了摆手
“不用,我这鹰是捕猎用的,不需要那些花里....”
“我会给它做一对钢爪跟钢嘴,以海东青的速度加力量,训练好了应该可以刺穿胸口或者撕开喉咙、啄瞎人类的眼睛,甚至可以杀大自己体型好几倍的动物”
一侧几个猎马人小队的脸色齐齐一滞
但她却仍旧自顾自的说道,“达芬奇老师最近在研究一种酸性的阿波菲斯材质的丝线,借用以太粒子重构阿波菲斯的毛发,令其变成比头发丝还细的线
只有这种线可以浸润阿波菲斯的强酸血液
这种丝线就会变成一种杀人于无形的利器,甚至可以切割金属,如果我能做一个U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言白若生 作品《我身后是整个人类史!》第九十三章:对啊,我不是去学画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