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出来的老生常谈的那个事情,是,那篇文章的确有作伪的嫌疑,但是里面的很多数据却是事实,而且那位被害的女留学生,她讲述的那些话,本身就已经凸显出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管你吹的再天花乱坠,但是实际上,被强(和谐)奸的女留学生,最终根本没有获得应有的对待,要知道,那是重罪,应该是公诉案件,而我国,我们都知道,遇到这种事情,肯定是报警处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时间过了太久的情况?
而且我只听说过谋杀案被判罚,却至今没有听说过留学生被强(和谐)奸之后,施害者被绳之于法的,牧羊犬就是牧羊犬,说的再多,也无法解释一点,为什么施害者依然逍遥法外?公诉案件并不是民不举就可以官不究的,到底是谁断章取义?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