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大部分官企重组为股份制公司,连‘自诩全民所有制’都不喊了,变成了盈利为主的企业
所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系中,大部分官企的重要性,反而不如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
因为集体是全民,是社会主义的象征,一旦没有集体,就会变成资本社会
也因此官企和央企的管理者,从字面上讲,不再是‘官’,也不再有级别
可能会有人说,我怎么没见过集体所有制企业?
瞧瞧覆盖面最广的信用社,再看看东方最大的连锁商店-供销社,它俩都是集体所有制
当然,改革后,要为外资让路,这种几乎垄断东方某一个领域的存在,肯定要‘削一削’
剩下的则是一些不怎么出名的企业
比如海尔、小鸭、澳柯玛、浪潮、长城、方正、
帅康、青港啤酒(后来改成官企)、
哈啤(后来被外英格兰百威收购)、
张裕集团(后来改为合资)、
三鹿(后来破产,被现实中的三元集团收购)、
伊利(后来改为官企,再后来改为混合所有制)
完达山(后来改为官企)
京城三元食品……
由此可见,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小
因为规模小的话,活不下去
或者说,集体所有制由集体出资,它与地方企业有很大不同,甚至因为‘自产自销,自建自用’,很难诞生税费和GDP,被当地排斥
这个时候,当地希望集体所有制,改为‘地方官企’,为地方创收
为此,上级制定了一系列律法,用于保障集体利益
比如91年推出的88号令,明文规定集体的所有资料,由集体处理,外界无权干预
并且可以在东方律法之内,自主制定律法、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后来因为权利过大,06年削了,12年又削了)
以及推出‘无限责任制’,由主管部门承担一切责任
就像眼前的小镇
虽然它没有企业化,但新形成的集体,已经携带生产资料,独立出小镇,隶属于所在地市的资阳三元农业
资阳三元农业的主管部门,是资阳大院
小镇执法者进入厂内,等于离开辖区,进入更高级别的‘异地’,他们需要拿到ZY市警出具的文件和手续,否则不具备执法权
犹如小镇执法者进入铁路系统抓人,他们能抓吗?不能抓,他们必须联系铁路警察系统,获得执法权
又犹如东山警察跑到魔都,他们有执法权吗?没有,他们必须配合魔都警察,才可以抓
或者案件进入诉讼环节,按照诉讼法,跟主管单位打过招呼,才可以抓
否则只会被抓
于是问题来了,谁可以抓捕这些‘闯入厂区的执法者’?
厂内又有哪些人,拥有‘执法权’?
其实有很多
比如群众之中的民兵连,可以进行抓捕
比如小集体中的保卫